响石潭
医学硕士,不为良相则为良医,不为良医则为良相。
医疗政策
广东省医疗改革方案内容
来源:响石潭 日期:2009-11-17 22:59:34 标签:医改
新华社广州11月17日电(记者 杨霞)广东省17日公布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”,提出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,并改革公立医院管理和运行机制,逐步降低和取消政府举办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加成率。 实施意见提出了“政府主导、社会参与;统筹兼顾,逐步推进;突出重点,先行先试”的基本原则。提出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,城镇职工医保、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5%以上,“新农合”参合率达到98%以上。珠三角地区率先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。 按照总体目标,到2020年,广东全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。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,孕产妇死亡率低于12/10万,婴儿死亡率低于6‰,期望寿命达到78岁。 广东的“医改”方案提出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。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发展建设、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。逐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,按项目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。 值得关注的是,广东省提出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和标准。有条件的医院可通过托管、重组、联网运作等方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流动。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。推行病历“一本通”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。改革公立医院管理和运行机制,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政事分开、管办分开的实现形式。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、大型设备购置、扶持重点学科发展、符合规定的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等。 广东还提出鼓励、吸引卫生人才到基层工作。对经批准自愿到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院校毕业生,实行“上岗退费”政策。 |